论文关键词] BOT模式 西部地区 基础设施 论文概要] 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的比较领先早已沦为制约较慢发展的“瓶颈”,资金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惟一来源早已更加无法符合极大的资金市场需求。BOT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模式,不仅可以吸引外资,同时也可以更有国内资本转入基础设施领域,从而为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减缓发展获取了新思路。 一、BOT模式的概念和特点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写,一般来说译为为“建设-经营-接管”。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特许权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施行授权,容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基础设施并和经营该设施及其适当的产品与服务。在授权期内,该项目公司向设施的使用者缴纳费用,依序交还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确保的,并提供合理的利润。
政府对该机构获取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享有监督权,项目授权经营权届满后私人机构根据协议将基础设施使用权或以象征物价格移往给政府。 一个国家的公共基础设施领域,能通过收费取得收益的设施或服务项目等都是BOT方式的用于范围,明确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设施项目,如、电讯、自来水、污水处理、公共体育设施等;二是公共工程项目,如大坝、水库、仓库等;三是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等。
这些项目都适合于使用BOT方式来展开融资建设。 BOT模式具备机制的竞争起到和政府介入结合特点。一方面,BOT需要确保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不道德都在市场上展开,政府以招标方式确认项目公司的作法本身也包括了竞争机制。作为的市场主体的项目公司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授权期内对所辟项目具备完善的产权。这样,分担BOT项目的项目公司在BOT项目的实行过程中的不道德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介入获取了有效地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协议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继续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理,但政府自始至终都享有对该项目的监督权和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起到。在还款阶段,政府又具备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定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涉及的BOT法来约束项目公司的不道德。
在我国,特别是在是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尚待减缓发展但又面对资金短缺的问题,于是就使BOT方式沦为增进政府和私营企业合作,以减缓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有力工具。例如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成都自来水六厂B厂等。
二、BOT模式对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 基础设施领域减缓发展是西部大研发的基础。西部大研发战略实行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西部地区各级政府都对西部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2000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西部大研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报》中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实行西部大研发的重点任务是:减缓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维护和建设;稳固基础地位,调整结构,发展特色业;发展科技和卫生事业”。
《“十五”西部大研发总体规划》堪称具体地将“、交通、能源、等一批根本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或动工建设,基础设施领先的状况明显改善”作为“十五”时期西部大研发主要目标中的第一项,同时“引人注目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十五”西部大研发主要任务的第一项,主要牵涉到水利建设、交通建设、能源建设、通信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大类。
本文关键词:‘,开元,游戏,大厅,下载,97开元游戏大厅下载,’,关于,BOT,模式,在
本文来源:97开元游戏大厅下载-www.pdaeveryday.com